電動葫蘆屬于起重設備與運輸構架的重要組成部分,其在碼頭、港口、倉庫等生產區(qū)域得到了廣泛應用。電動葫蘆主要安裝在軌道上用來提升和運輸重物,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生產效率和機械化水平,可有效提高生產效率,改善生產條件。它遍及手工業(yè)、農業(yè)和工業(yè)等各個行業(yè),主要完成各部門的堆放、轉運等工作。
電動葫蘆通常稱為電葫蘆,是一種常見的輕小型的起重設備。常見的電動葫蘆的控制方式有兩種,一是使用按鈕在地面跟隨操縱,二是在司機室內操控或采用無線遠距離控制。一般由電動機、傳動機構和卷筒裝置或鏈輪機構組成。可以分為鋼絲繩和環(huán)鏈兩種。
電動葫蘆有如下特點:體積較小、自身的重量較輕,操作起來比較簡單,且使用非常方便。主要用于工廠、港口、倉庫、貨場、礦山等場合,安裝在懸空工字鋼、曲線軌道、懸臂吊導軌及固定吊點上,主要完成重物起吊、裝卸、設備的維修、貨物的吊運等工作,是建筑、公路、冶金和礦山等基礎建設工程*的一種機械設備。
雖然電動葫蘆的操作較為簡單,但是為保證其可安全、穩(wěn)定運行,需加強對電動護理的維護及保養(yǎng):
1.新安裝或經拆檢后安裝的電動葫蘆,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(shù)次。但未安裝完畢前,切忌通電試轉。
2.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125%,起升離地面約100毫米,10分鐘的靜負荷試驗,檢查是否正常。
3.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,作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,試驗后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,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。
4.在使用中,禁止在不允許的環(huán)境下,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(shù)(120次)情況下使用。
5.安裝調試和維護時,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,當?shù)蹉^升至上極限位置時,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于50mm(10t,16t,20t必須大于120mm)。當?shù)蹉^降至下極限位置時,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,有效安全圈必須在2圈以上。
6.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。
7.工作完畢后必須把電源的總閘拉開,切斷電源。
8.應由專人操縱,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嚴禁歪拉斜吊。
9.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進行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故障及時采取措施,并仔細加以記錄。
10.調整制動下滑量時,應保證額定載荷下,制動下滑量S≤V/100(V為負載下一分鐘內穩(wěn)定起升的距離)。
11.鋼絲繩的報廢標準:鋼絲繩的檢驗和報廢標準按CB/T5972-1986《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(guī)范》執(zhí)行。
12.使用中必須保持足夠的潤滑油,并保持潤滑油的干凈,不應含有雜質和污垢。
13.鋼絲繩上油時應該使用硬毛刷或木質小片,嚴禁直接用手給正在工作的鋼絲繩上油。
14.電動葫蘆不工作時,不允許把重物懸于空中,防止零件產生變形。
15.在使用過程中,如果發(fā)現(xiàn)故障,應立即切斷主電源。
16.使用中應特別注意易損件情況。
17.10~20噸葫蘆在長時間連續(xù)運轉后,可能出現(xiàn)自動斷電現(xiàn)象,這屬于電機的過熱保護功能,此時可以下降,過一段時間,待電機冷卻下來后即可繼續(xù)工作。